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

诸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
申请人骆生明、骆贤明户遗失坐落于原大唐镇八七房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一本,证号:2-1993-002-00740,地号:05-12-231,确权占地面积:49.56平方米,现予以声明。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乡镇(街道)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将办理该权证注销及补办手续。

 

诸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
2025年1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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